临床医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3年版)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18 21:51:00 点击: 次
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学校《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中医校〔2023〕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临床医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详见附件。
公示期3天,自2023年9月18日至9月20日止。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部。
联系地址:十二桥校区一教435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7783031
附件:《临床医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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