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标书收取时间节点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2 13:04:00 点击: 次
各学院、馆所中心: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为规范申报工作,作好科技服务,提高形式审查通过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从即日起科技处在温江校区行政楼220、223室接收各项目申请书;
2.集中受理时间为3月14日-16日8:00-18:00,地点在杏林宾馆3会议室;
3.纸质版本必须与所提交的电子版本号一致,提交电子版本后生成的pdf版本方可打印,一式2份,按基金委要求必须双面打印;
4.报送申请书时,每份申请书需同时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简表》(见附件1);
5.每份申请书需经教师自查、预算自查、并在形式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未经过形式审查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6.经费预算编制请参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2);
7.博士后申请人需提供承诺函(模板见附件3) ,在读博士需提供导师同意函,不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8.正楷签名,看不清签字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1800101 61800104
附件3:
科技处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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