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0 11:55:00 点击: 次
关于开展2022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为全面贯彻党的研究生教育方针,打造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导师队伍,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提升,保障我校“双一流”学科建设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提高我校研究生服务“健康中国”及地方经济的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增列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增列工作范围、条件与程序
(一)增列范围
在2022年拟增列研究生导师的学科进行增列工作(可申请学科及代码见附件1)。
(二)增列条件
1、硕士导师增列请参照《2022年度成都中医药大学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方案》(附件2)
2、博士导师增列请参照《2022年度成都中医药大学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方案》《2022年度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医经典学科“传承博士研究生导师”增列方案》(附件3、4)
(三)申报与评审
1、本人申请,硕士导师申请者完成《2022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5);博士导师申请者完成《2022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6);并按照《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及装订要求》(附件7)装订支撑证明材料,注意SCI论文须按附件7要求提供分区及影响因子的检索报告(检索报告须提供原件),未按附件7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学术成果,形式审查时一律不予认可;同时硕士导师申请者认真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2022年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一览表》(附件8),博士导师申请者认真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2022年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一览表》(附件9)。
2、申请人于2022年2月16日前,将填写好的表格纸质版、电子版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所属学科(学科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0),学科不接受材料不齐者、自评未达到评审要求者的申报材料;申请人在填写《简况表》封面时,务必认真填写,申请学科及代码、申请类别务必填写完整、准确,一旦提交不可更改!《简况表》除学科、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不填写外,其余意见、签(章)须完整,否则不予受理!初审由各学科组织完成,学科参照文件严格审核、推荐。
3、学科于2022年2月28日前统一上报材料:附件5和附件6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含学科负责人签字及意见)、附件7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附件8和附件9的电子版及纸质汇总版(含学科负责人签字)、附件11的纸质版(学科负责人签字)至教学部(一教438);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学院概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逾期提交的材料以及自评未达到评审要求者的材料、学科评审后未达到评审要求者的材料。
4、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并在我院官网公示;
5、学院公示期结束后提交校学位办形式审查;
6、博士导师申请送校外专家通讯评议;
7、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表决;
8、表决通过者名单公示;
9、经公示无异议名单报学校批准聘任。
二、材料提交
各学科须于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申请材料的学科审核初评工作,组织专家论证,并将审核后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交学院一教438办公室。应递交的材料为:
1、签字(章)完毕的《2022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5)及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2、签字(章)完毕的《2022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6)及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3、学科签字后的《成都中医药大学2022年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一览表》(附件8)、《成都中医药大学2022年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一览表》(附件9),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4、学科签字后的《XX学科2022年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审报告》(含评审议程、程序、会议记录、票决结果等详细评审过程),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 附件:
- 1、附件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