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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 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6 10:24:00     点击:


为全面贯彻党的研究生教育方针,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提升,服务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需求,开展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增列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增列工作范围、条件与程序

(一)增列范围

2024年拟增列研究生导师的学科进行增列工作(可申请学科及代码见附件1)。

(二)增列条件

1、硕士导师增列请参照《2024年度成都中医药大学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方案》(附件2

2、博士导师增列请参照《2024年度成都中医药大学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方案》(附件3

3、与成都中医药大学合作的国家级规培基地(不含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增列中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导师请参照《2024年度合作规培基地中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方案》(附件4

(三)申报与评审

1、本人申请(仅能在附件1所列的一个学科申请,不得同时申请多个学科),硕士导师申请者完成2024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5);博士导师申请者完成2024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6并按照《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及装订要求》(附件8)装订支撑证明材料,注意SCI论文须按附件8要求翔实提供检索报告为原件,未按附件8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学术成果,形式审查时一律不予认可同时硕士导师申请者认真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一览表》(附件9),博士导师申请者认真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一览表》(附件10

2、申请人2024年2月19日前,将填写好的表格纸质版、电子版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所属学科(学科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2,学科不接受材料不齐者、自评未达到评审要求者的申报材料;申请人在填写《简况表》封面时,务必认真填写,申请学科及代码、申请类别务必填写完整、准确,一旦提交不可更改!《简况表》中学科、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不填写,其余内容均须完善,否则不予受理!初审由各学科组织完成,学科参照文件严格审核并推荐。

3、学科2024年2月26日前统一上报材料:附件5和附件6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含学科负责人签字及意见)、附件8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附件9和附件10的电子版及纸质汇总版(含学科负责人签字)、附件13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学科负责人签字)至教学部(一教438);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学院概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逾期提交的材料以及自评未达到评审要求者的材料、学科评审后未达到评审要求者的材料。

    备注:合作规培基地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将申请材料交各合作规培基地由规培基地审核推荐报医院管理处,合作规培基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

4、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并在我院官网公示;

5、学院公示期结束后提交校学位办形式审查;

6、博士导师申请送校外专家通讯评议;

7、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表决;

8、表决通过者名单公示;

9、经公示无异议名单报学校批准聘任。

二、材料提交

学科须于2022年226日前完成申请材料的学科审核初评工作组织专家论证,并将审核后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交学院一教438办公室。应递交的材料为:

1、签字(章)完毕的《2024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一份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2、签字(章)完毕的《2024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6纸质版电子版一份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3、学科签字后的《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一览表》(附件9)、《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一览表》(附件10),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4、学科签字后的《XX学科2024年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审报告》(附件13)(含评审议程、程序、会议记录、票决结果等详细评审过程),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临床医学院教学部
2024年1月2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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