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日期:2020-07-01 12:09:00 点击: 次
为确保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特制定《临床医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100506 |
中医内科学 |
3 |
105701 |
中医内科学 |
13 |
|
100507 |
中医外科学 |
2 |
105702 |
中医外科学 |
4 |
|
100509 |
中医妇科学 |
2 |
105703 |
中医骨伤科学 |
1 |
|
100510 |
中医儿科学 |
1 |
105704 |
中医妇科学 |
2 |
|
100511 |
中医五官科学 |
2 |
105705 |
中医儿科学 |
1 |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2 |
105706 |
中医五官科学 |
4 |
|
总计 |
12 |
105709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13 |
||
总计 |
38 |
三、复试方式及步骤
本次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软硬件环境准备及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研究生院官网《成都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请考生提前在电脑和手机等设备安装相关软件并熟悉操作。考生复试前须签署《成都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上传至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1.复试内容
面试内容分为面试提问、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面试内容详见《成都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具体安排
学院复试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
四、博士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外国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照同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同专业(代码相同)研究方向间可根据上线考生数与导师数作适当调整;
4. 一志愿上线考生充足的专业一律不得接受调剂。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需符合调入专业招生条件且考试科目相同,按照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遴。若一志愿接收调剂后生源仍不足,学院统筹安排进行招生计划微调。
五、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可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1周内以PDF形式报送邮箱:cdzyydxlcyxy@yeah.net,所有页面扫描成1个PDF文件,统一格式命名:“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身份证号+姓名+体检报告。开学时将审查纸质体检单,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我院将在学院官网(http://lcyxy.cdutcm.edu.cn/get/class/lcyxyxgw/yjsjy/index.html)发布复试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更改个人联系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咨询及举报部门
咨询及举报:一教学楼438办公室(教学部) 联系电话 028-87783122
七、未尽事宜,由临床医学院负责解释。
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0二0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