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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3-04-17 16:23:00     点击: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特制定本调剂工作办法,具体如下:

一、调剂计划

调剂专业代码

调剂专业名称

调剂研究方向代码

调剂研究方向名称

拟接收导师

人数

100507

中医外科学

02

泌尿及生殖系统疾病的基础研究(全日制)

俞旭君

1

100508

中医骨伤科学

03

运动创伤防治的中医药实验研究(全日制)

黄勇

1

100509

中医妇科学

02

中医药防治妇科痛症、炎症性疾病的实验研究(全日制)

季晓黎

1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01

中西医结合防治内科疾病的实验研究(全日制)

卢云

1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02

中西医结合防治上消化道黏膜疾病的实验研究(全日制)

吴也可

1

105709

中西医结合临床

04

中西医结合防治耳鼻咽喉疾病的临床研究(全日制)

王中亮

2

白云丹

1

 

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一)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中医学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5开头)、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代码1006开头)限招临床医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中医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中西医结合医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所有考生均须本科毕业授予医学学位。

中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限招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所有考生均须本科毕业授予医学学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我院中医学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5开头)、中西医结合临床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6开头)接受报考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以及中医(1057)专业的考生。中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接受报考中医(1057)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四)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本科教育背景。

(五)学校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不接受报考方式为非全日制考生调剂。

(六)学校不接受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考生的调剂申请。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接收调剂生规则

1、一志愿生源不足额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在统考科目相同的情况下,依下列顺序确定复试名单:

A、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B、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相近,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C、报考专业相近、初试科目相同,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D、报考专业相近、初试科目相近,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二)调剂流程

1.符合招生调剂要求的考生在4月1720:00-4月1809:00登录“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志愿填报截止后24小时内,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根据申请同一调剂专业方向的初试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名单,对达到调剂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2.考生一批次仅限填报临床医学院一个志愿,申请调剂填报两个及以上志愿均视为无效调剂志愿。

3.在调剂生源充足情况下,根据调剂计划按不低于120%调剂报考考生人数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2个小时内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复试资格顺延递补。

4.复试完成后,需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2个小时内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正式复试前,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将不再进行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按学院通知,在聚合支付缴纳复试费120元,缴费流程详见研究生院通知链接:https://yjs.cdutcm.edu.cn/zsgz/sszs/content_88824。

考生须在2023年4月20日下午14:00-16:30到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1教学楼4楼445教室开展复试资格审查,并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临床医学院报考导师意向表(附件1)确定考生报考导师信息。

1.应届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处签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交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学生证复印件、④成绩单原件、⑤《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⑥《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临床医学院报考导师意向表》(上交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2.往届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交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③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④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⑤《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⑥《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临床医学院报考导师意向表》(上交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备注: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均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为准。网址:http://www.chsi.com.cn/

2.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交学信网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复试资格审定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组织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

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按调剂志愿进行复试,复试采取线下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面试提问、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实践能力考核等),具体安排见《临床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安排》(附件3)

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以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

2.专业综合面试:由各学科组织,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为100分(学术型面试提问占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临床实践技能占30分;专业型面试提问占3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临床实践技能占50分)。

1)面试提问:考核考生学科专业知识的基础,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测试考生理解外语语言表达的内容,口语测试考生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通过用外语提问、回答、日常对话等完成。外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0分钟。

3)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医学各专业的实践技能测试,安排考生到病房处理病人,并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一份首次病程提交复试小组。          

六、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复试总成绩为200分。

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百分制×0.7+复试总成绩折算百分制×0.3。

(二)录取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公布的复试调剂录取办法中调剂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顺序;若复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外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专业课笔试成绩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任何一门成绩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审查材料,如属实,则不予复试。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精神,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可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在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体检合格报告交至各复试学科学科联系方式见《临床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安排》(附件3)。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体检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八、公示查询

学院将于面试后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网站http://lcyxy.cdutcm.edu.cn/get/class/lcyxyxgw/yjsjy/index.html通知公告栏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并同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九、注意事项

1.我院通过学院官网(http://lcyxy.cdutcm.edu.cn/get/class/lcyxyxgw/yjsjy/index.html)发布复试相关信息,一经发布,均视为送达。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更改个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通畅,如果考生未收到通知,请主动与报考志愿学科进行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监督管理

   学院复试纪检监察小组将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情况,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复试纪检监察小组实名反映、申诉,过期不予受理。

复试录取监督申诉电话:028-87783122。

申诉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一教学楼438办公室。

十一、未尽事宜,由临床医学院负责解释。

临床医学院     

2023年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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