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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床医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第三批)

发布日期:2023-04-27 18:15:00     点击:


确保2023年临床医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2版)》成中医研究生〔2022〕13号)文件精神求,特制定临床医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办法。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安排

1.导师审核:每位具有招生指标的导师根据报考自己的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硕士学位论文、发表文章、获奖以及提交的科研计划书等情况,给出导师审核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进入学院复试环节)。

2.学院复试

1)复试时间:2023年5月6日下午

2)复试形式:采取线下复试。

3)复试具体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

4)复试内容

复试由考生成果成绩计算和复试考核两部分组成。

①考生成果成绩计算:复试工作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成果资料(含发表文章、授权专利、国家奖学金、省级以上各类奖励等)计算分数,折合成百分制成绩。

成果成绩计算方法成果分值为100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均有基础分60分,其余加分需证明材料,其中发表文章最高加分值为30分,其他成果最高加分值为10分。

A.文章加分:考生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202354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发表的文章,SCI论文类型若为Review则IF计算时须乘以0.5,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若为综述类型加分乘以0.5。SCI须提供论文全文、检索报告(盖章有效);检索报告中应包括文章类型、文章分区、影响因子;文章分区以中科院分区(大区)为准(2020年12月以前以基础版为准,2020年12月以后以升级版为准),IF计算以论文见刊当年的杂志影响因子为准,若当年影响因子还未发布,则以最新影响因子为准。北大中文期刊核心论文须提供杂志封面、杂志目录、版权页、论文全文复印件。

加分计算方法为:

文章基础分G1=SCI文章加分(IF1*a1+IF2*a2+…IFn*an)+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加分(1.2*A+0.6*B)

文章加分值G2=30*G1/G1(学科最高)

 

 

文章基础分G1

文章加分值G2

计算方式

(IF1*a1+IF2*a2+…IFn*an)+1.2*A+0.6*B

30*G1/G1(学科最高)

备注:(n为SCI文章篇数;一区系数a=1、二区系数a=0.8、三区系数a=0.6、四区系数a=0.4;A为中医药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级期刊论文篇数,B为其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篇数

 

B.其他成果(2018年1月1日-202354加分包括部省级及以上课题、专利、国奖、省级以上各类奖励,成果加分不得超过10分。

a.部省级及以上课题加分: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部省级课题,加分2分/项,国家级课题,加分5分/项。课题须提交课题立项文件、任务书复印件并加盖主管部门鲜章。

b.专利加分:考生获得的发明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排名前三的均可加分,排名第一加2.5分;排名第二加1.5分;排名第三加1分

c.奖学金加分:考生在硕士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加2.5分,需提供国家奖学金证书。

d.奖励加分:考生获得的部省级及以上奖励,需提供奖励证书,奖项等级界定统一由考核小组认定。部省级奖励:排名第一加3分,排名第二加2分,排名第三加0.5分;国家级奖励:排名第一加5分排名第二加3分排名第三加1分。

②复试考核: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培养潜质进行考核,综合评价形成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考生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由导师审核成绩和学院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考生总成绩=导师审核成绩*50%+学院复试成绩*50%。

其中学院复试成绩由成果成绩与复试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两者权重占比为2:3。

最终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导师审核成绩*50%+成果成绩*20%+复试考核成绩*30%(导师审核成绩和复试考核成绩中任一项成绩低于60分均不得录取)

、录取原则

1.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地原则开展录取工作,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导师审核成绩>学院复试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2. 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网址: http://lcyxy.cdutcm.edu.cn,公示期5个工作日。

、体检

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1周内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1周内将体检表纸质版交各学科(学科联系方式见附件1)。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注意事项

(一)临床医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考核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现公布“申请-考核”制博士考核工作公开监督电话:028-87783122。考生如对面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纪检监察小组实名反映、申诉,过期不予受理。

(二)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严守纪律,复试考核前任何人不得将复试考核内容以任何方式通告或暗示考生,考生不得向复试小组成员打听复试考核内容。违反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得再次报考。

(三)如经查实,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导师三年内的招生资格。复试小组的教师不得参加其近亲属所报学科、专业的复试考核工作,违反者同上处理。

、未尽事宜,由临床医学院负责解释。

 

  

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

                                                    0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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