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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日期:2023-05-31 15:13:00     点击: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要求,特制定《临床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计划

          学院2023年统招生招生计划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及

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及代码

导师

招生计划

105701
中医内科学

01中医药防治内分泌代谢疾病的临床研究

谢春光

1

高泓

1

★谢毅强

1

02中医药防治呼吸病与老年病的临床研究

伍文彬

1

黄青松

1

105702
中医外科学

01中医药治疗皮肤病的临床研究

程宏斌

1

02泌尿及生殖系统疾病的临床研究

常德贵

3

张培海

1

03中医药对肛肠疾病的临床研究

★唐学贵

1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01筋骨疾病中医药防治的临床研究

樊效鸿

2

黄勇

2

105704
中医妇科学

02中医药防治女性肿瘤的临床研究

谢萍

1

★张国楠

2

105706
中医五官科学

01中医药防治耳鼻咽喉疾病的临床研究

田理

1

谢慧

1

105709
中西医结合临床

01中西医结合防治急危重症的临床研究

卢云

1

02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的中西医结合防治临床研究

陈秋

1

03感染性疾病的中西医结合防治临床研究

扈晓宇

1

李晖

2

04消化系统疾病的中西医结合防治临床研究

★魏玮

1

05神经系统疾病的中西医结合防治临床研究

杨东东

2

★余茜

1

06肿瘤的中西医结合防治临床研究

★易成

1

07中西医结合防治呼吸系统疾病的临床研究

何成诗

1

08慢性肾脏病的中西医结合防治临床研究

★樊均明

1

09中西医结合防治口腔及上消化道黏膜疾病的临床研究

左渝陵

1


 二、复试相关安排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线下复试

复试对象:见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yjs.cdutcm.edu.cn/zsgz/fslq/content_91170)公示的复试名单为准.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面试考核。复试成绩为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分、面试考核80分),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0分钟。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外语听力考查考生理解外语语言表达的能力,口语测试考查考生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面试中与专业问题同步进行。可通过用外语提问、回答、日常对话等方式完成。外语测试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

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侧重在逻辑思维、反应敏锐性、科研素质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应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仅供参考,不作为评分标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具体工作安排

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正式复试前各二级学科复试秘书将电话联系考生,如果考生未接到电话,请主动联系各学科复试秘书(详见附件1)。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由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计算

计算方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评定以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完成,学院在拟定录取名单时同时需落实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未就业情况所有拟录取考生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天内,向各学科提交就读确认书(请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上手写明就读情况,各学科秘书联系方式见附件1),未提交者一律不予录取。

五、调剂工作

学院将根据一志愿拟录取情况开展调剂工作,博士调剂均在本学院进行,不得跨学院进行调剂。

调剂基本要求(须同时满足):

1.符合我校2023年博士生初试基本分数要求。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cdutcm.edu.cn/zsgz/fslq/content_91170公布的附件1为准

2.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

4.同一批次调剂仅限填报一名导师。

5.所有考生均须填报调剂导师意向表且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调剂。报考同一调剂导师名单以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不低于同一导师招生计划1:1.2进行确定进入复试调剂名单

6.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按调剂志愿进行复试。调剂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7.考生总成绩由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计算

计算方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评定以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学院按照调剂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的调剂计划名额,按报考同一导师的调剂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可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原件交至报考学科秘书(各学科秘书联系方式见附件1)。在审查纸质体检报告中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七、注意事项

1、我院将在学院官网(http://lcyxy.cdutcm.edu.cn/get/class/lcyxyxgw/yjsjy/index.html)发布复试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更改个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通畅,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公示查询

学院将于面试后3天内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网站(http://lcyxy.cdutcm.edu.cn/get/class/lcyxyxgw/yjsjy/index.html)通知公告栏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进行公示,并同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九、监督管理

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复试纪检监察小组实名反映、申诉,过期不予受理。

复试录取监督申诉电话:028-87783122。

申诉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一教学楼438办公室。

十、未尽事宜,由临床医学院负责解释

                   

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

                                                           2023年5月3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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