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院关于2023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提交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20:17:00 点击: 次
各位考生:
按照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完成,拟录取的考生需提交材料有:
1、体检报告原件(附件1),提交对象:申请考核制第一、二批拟录取考生;
2、报名信息确认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提交对象:申请考核制第一、二批拟录取考生;
以上材料于6月19日前邮寄到我院(仅接收顺丰快递,不支持到付):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收件人:毕苇,联系电话:18696853778,邮编:610072;亦可工作日内现场接收材料:地址为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一教4楼438办公室。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博士拟录取资格。
申请考核制第三批复试和统招复试均为线下复试,若还未提交体检报告原件的拟录取考生,请于6月19日前提交到各学科。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博士拟录取资格。
学院咨询电话:028-87783122。
请拟录取同学尽快加入学院QQ群(680533359)。
临床医学院
2023年6月15日
- 附件:
- 1、体检表